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宣判李太金等47人組織領導傳銷罪一案
中國法院網訊: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分別在漢中、西安、安康、貴州德江縣四地對李太金等4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詐騙罪特大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2000元至30萬元不等罰金,該案47名被告人作案達723起,涉案金額182萬余元, 723名被害人遍布全國36個市縣(區)。這是安康鐵路運輸法院繼2018年5月12日審理特大詐騙案后,審理的又一起特大刑事案件。
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之一被告人李太金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詐騙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另一名首要分子被告人黃加雄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詐騙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被告人沈崇標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詐騙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案件中和旭鴻等4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八個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其中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且犯罪情節較輕的未成年人,依法宣告緩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被告人李太金、黃加雄等6人以辦理廣州強邦化妝品有限公司“姬佩詩”牌化妝品營業執照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人民幣2900元的費用獲得加入資格,按照業務員、主管、主任、經理、老總的順序組成五個層級,發展人員所得錢款逐級上交,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該傳銷組織在湖北荊州市、隨州市及河南方城縣等地活動并設立多個窩點,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共計47人。被告人李太金、黃加雄、沈崇標、和旭鴻、周廷友、韓志兵6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同時,被告人李太金、黃加雄等人以傳銷方式組織被告人李志明、彭運松等47人組成詐騙犯罪集團。該詐騙犯罪集團由上線老總李太金、大經理黃加雄組織、領導,下線經理沈崇標和主任和旭鴻、周廷友、韓志兵負責騙術指導及日常管理,下線主管具體實施詐騙,通過微信交友軟件,修改個人資料為女性身份添加陌生男性為好友,虛構自己為單身女性,以談戀愛為由騙取被害人信任,繼而編造與被害人見面需要路費、生病需要醫藥費、摔壞路人手機要賠償等事由向被害人索取錢財。為使詐騙取得成功,該詐騙犯罪集團成員之間相互配合,采取用美圖秀秀軟件制作假車票圖片、假身份證圖片、假醫院診斷證明圖片發送給被害人,或者假扮被摔壞手機的路人與被害人通電話等手段騙取被害人信任,或者由女性成員協助男性成員與被害人進行視頻語音聊天,誘騙被害人通過微信轉賬給被告人。詐騙所得資金其中一部分用于該詐騙犯罪集團成員的日常開銷,其余部分被主任級別以上成員揮霍。被告人李太金、黃加雄、沈崇標、和旭鴻等47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以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法院遂根據事實、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次特大網絡詐騙案,是公安部指定安康鐵路公安處主辦的案件,也是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建院以來被告人數最多、被害人數最多且被告人分別在四地羈押或者取保候審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為了確保這一特大案件的順利審理,保證案件質量和效果,保證各環節安全有序,安康鐵路運輸法院成立了專案組織協調領導小組,下設案件審理、安全保障、后勤保障、輿情維穩四個專業小組,制定總體預案和各專業組預案,反復研判、修訂完善,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密切聯系溝通,形成了職責清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的周密預案,有序推進。案件審理、宣判期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領導高度重視和關心,省法院法警總隊領導、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有關部門領導親臨現場給予指導,漢中市、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漢中市南鄭區法院、漢臺區法院全力支持配合,確保了這個案件從審理到宣判順利完成。審理期間,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共召開專案組會議15次,開庭審理歷時10余天,協調調動安保警力100余人次;庭審筆錄1200余頁,判決書400余頁近20萬字。庭審過程組織有力、秩序井然。
審理和宣判期間,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以及漢中車務段、工務段近200余名干部職工和陜西理工大學100余名師生旁聽了審理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