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警方破獲一以西部大開發為幌子傳銷組織
河北沙河籍朱某、石某、陳某等人為首的傳銷頭目盤踞廣西桂林多年,以“西部大開發”為幌子,以純資本運作的“連鎖銷售”名義,發展傳銷人員200多名,涉案資金近1000萬元。警方通過幾個月的縝密偵察,一舉摧毀該團伙。8月12日,桂林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涉嫌領導組織傳銷罪已移送檢查機關起訴,陳某取保候審。
據警方介紹,該案件源自河北沙河市張某等53名傳銷受害者的舉報。去年底,朱某、石某(女)、陳某(女)將他們先后騙來桂林臨桂縣,對他們進行“洗腦”,謊稱國家投資西部大開發,投資中國—東盟國際貿易區建設,要把民間零散資金整合起來,如每人投資33500元,一兩年可以賺到1200萬元。
朱某、石某等人采取拉人頭交納3800元就可取得一份產品,成為該傳銷組織的業務員的方式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河北沙河岳某全家及親友每人都購買了10份,被騙去20多萬元。幾年來,該團伙發展了傳銷人員200多名,涉案資金近1000萬元。
臨桂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報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情進行了分析和研判。在警方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中,該團伙主犯已經潛逃。警方面對傳銷組織隱密,取證難度大的情況,制定“長線經營,摸清傳銷團伙的組織架構和活動規律,果斷出擊,集中收網”的偵查方案。
專案組民警遠赴陜西西安、青海等地對受傳銷、變相傳銷受騙人員進行了調查取證,在確認朱某、石某、陳某等人系傳銷組織主犯罪后,立即進行上網追逃,警方三次趕赴河北省沙河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先后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抓獲歸案,陳某也被迫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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