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審理一起虛擬貨幣傳銷案3.2億
10月18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通報一起傳銷案件。該案嫌疑人打著“區塊鏈”、“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數字中國”的幌子,在短短6個月時間內發展30個層級、10905個會員賬號,獲得3.2億余元投資額,上演一場以瘋狂吸金為目的的傳銷騙局。2019年9月25日,由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盧某某等11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刑期判決結果,并處罰金十萬元至九十五萬余元不等,至此,該11人導演設計的的彌天騙局終以落入法網告終。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見習記者 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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