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大學生將姑姑從云南騙入傳銷團伙
打著介紹工作的幌子,將姑姑從云南老家騙至河南參加非法傳銷,在姑姑發現上當拒絕加入后,又伙同他人對姑姑進行看管,拒絕其離開,最終導致姑姑六樓跳下身亡。昨日,記者從新密市檢察院獲悉,因涉嫌非法拘禁罪,19歲的女大學生常某與另外兩名傳銷成員楊某、謝某被批準逮捕。
為發展下線
將姑姑從云南騙到河南
現年19歲的常某,是河南某大學大二女生,家住云南省邵通市鎮雄縣。2010年6月,常某經朋友介紹來到新密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為發展下線,達到抽回本錢牟利的目的,常某聽信傳銷組織灌輸,編織謊言,以找工作為名,于8月9日將在云南老家的姑姑常敏(化名)騙到新密,將其安頓在常某等人在新密市玉雕廠家屬樓六樓的租住處。
隨后,常某按照傳銷組織慣用的手法,將常敏的手機騙走,并和其他成員一起給常敏“洗腦”,勸說其入伙。發現侄女等人在從事傳銷活動,感到上當受騙的常敏,強烈要求返回老家。
被強制看管
姑姑從六樓跳下身亡
不想就此放棄,常某在傳銷組織負責人范某(另案處理)安排下,將所租房間房門反鎖,并與另外兩名傳銷成員楊某(25歲,女,湖北孝感人)、謝某(36歲,男,湖北荊州人)一起,對常敏實施看管,反復勸說其入伙。經檢察機關查明,從8月11日到12日,常敏不止一次要求離開,均被攔回。
8月12日上午約9時,再次要求離開未果后,常敏從六樓陽臺窗戶處跳下。
警方的尸檢報告顯示,常敏系頭面部、軀干及四肢等多處損傷致顱腦損傷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發后,公安機關依法對謝某、楊某、常某三人進行傳訊,三人對非法拘禁常敏的事實供認不諱。鑒于常某等3人結伙非法拘禁他人并強迫他人加入非法傳銷組織,新密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將常某等3人批捕。
打擊非法傳銷
管好出租屋是關鍵
“經過多年來的打擊,傳銷的欺騙面具已為多數公眾所識破,傳銷組織的生存越來越艱難。在下線越來越少的情況下,傳銷已從最初的以財富神話吸引他人主動加入,轉變為騙親友、拉熟人為主。”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張建成在提到傳銷組織的演變時不無憂慮地說,當騙也不能拉到足夠的人頭以維持組織生存時,使用暴力是遲早的事。可以說,傳銷已經成為直接侵犯受害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嚴重犯罪行為。
新密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彭坤認為,管理好出租屋是打擊傳銷的關鍵。據他說,近年來,新密市查獲的傳銷窩點中,基本上都是利用出租屋作為活動場所。按照國家《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對為傳銷人員提供居住和活動場所的出租屋主,應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執行的,由法院強制執行,“將打擊傳銷的第一道防線落實到出租屋主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