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90后男生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已逮捕
李某某,男,1990年出生,漢族,高中文化,戶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住河南省淮濱縣**鄉**村**組,因涉嫌犯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1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開始在昆明市宮渡區新亞洲體育城從事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以“連鎖銷售”、“1040陽光工程”等項目為名,以“五級三晉制”為運作模式,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通過發展下線獲得利益。2012年年底,李某某晉升為該傳銷組織的高級業務員,至案發,其累計發展下線人員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
李某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