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花越有”的數名傳銷頭目 在山東被判刑
齊魯網濱州5月24日訊5月24日,濱州市沾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玉龍等8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公開開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玉龍等人通過“悅花越有”系統平臺,以可獲得各種獎勵為誘餌,要求參加者交納費用以獲得二星級以上會員資格,二星級以上會員按照推薦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吸引會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判決對劉某龍等8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部分被告人并處罰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近百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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