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風暴行動”實行十一項宣教措施鞏固打傳戰果
為進一步加強反傳銷“風暴行動”的宣教工作,來賓市工商局發揮“市打傳辦”的協調作用,鞏固打擊傳銷戰果,防止死灰復燃,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打擊非法傳銷宣教活動,建立完善宣教長效機制,快速精確打擊傳銷,構建了“打、防、控、管、教”綜合治理格局,實行十一項宣教措施,做到橫到邊、豎到底,收到一定效果。
一是發揮流動宣傳車作用。利用兩部12315行政執法宣傳車,在市區內的重點區域進行流動宣傳,車體上有廣播,主要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車身上有近期工商部門打擊傳銷活動的工作剪影和戰果及案例,同時還有近期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的傳銷人員名單和頭相,以此來震懾傳銷人員,及時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二是充分發揮LED大型電子顯示屏作用。利用主要街道路口的三塊大型LED電子顯示屏,進行不定時播放打擊傳銷宣教標語,使市民和游人隨時感受到警示和教育,如:傳銷發財是場夢,一旦陷入家財空等,每天播放5至10次。
三是發揮出租“的士”車頂的電子顯示屏作用。在100輛“的士”車頂的電子顯示屏,進行不定時滾動播放打擊傳銷宣教標語,在社會上營造打擊傳銷宣教氛圍,每輛“的士”車每天播放5至10次,如:傳銷致富路不通,竹籃打水一場空等內容。
四是發揮市區內七個城區警務站的電子顯示屏平臺作用。在城區警務站邊的電子顯示屏上,不定時滾動播放打擊傳銷宣教標語,如:傳銷是牢籠、入門人變蟲等,同時擺放二塊打擊傳銷宣傳活動版報,供路過市民路過觀看。
五是在私宅出租房重點區域開展宣教活動。重點對市區長梅路、大橋路、來良路、開發路、河來路等地私人出租房區域進行宣傳,主要宣傳“傳銷的社會危害性和不得將房屋出租給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等內容,采取懸掛橫幅和上門發放打擊傳銷宣傳資料和宣傳冊,使打擊傳銷政策深入民心,廣為人知,市民共同參與打擊傳銷活動,營造“傳銷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氛圍”,從而建立群防、群打、群宣長效機制,共懸掛了268條橫幅,散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冊5650份(冊),解答群眾咨詢3000多人(次)。
六是在來賓電視臺、來賓日報設立傳銷人員“悔過自新臺”,通過記者親自采訪被勞動教養和刑拘的傳銷人員,并通過他們親身經歷和現身說法,向大家警示要遠離傳銷、抵制傳銷,否則,一旦陷入傳銷,會妻離子散家財空,失去了親情、友情、鄉情。目前已有二名傳銷人員接受記者采訪,并現身說法。
七是發揮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單位的短信平臺和電子顯示屏的作用。充分利用通信短信平臺和該單位營業場所電子顯示屏平臺,定期以“市打擊傳銷辦公室”名義分別向轄區內所有手機用戶發送打擊非法傳銷的宣傳信息和警示信息及舉報獎勵信息,強化宣傳功效,擴大宣傳覆蓋面,如:求職需謹慎、傳銷是陷阱等;同時要求這些單位在自已營業場所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打擊傳銷標語。如:傳銷騙人是陷阱、天上不會掉餡餅等,每天發送短信和播放打擊傳銷標語不少于三次。
八是發揮工行、農行、建行、中行、信用合作等金融單位門前的電子顯示屏作用,定期定時在該金融單位營業場所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打擊傳銷標語。如:參加“陽光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是騙局,妻離子散、傾家蕩產等,每天播放5至10次。
九是在來賓電視臺、來賓日報公布打擊傳銷舉報獎勵政策和12315舉報電話,凡舉報將私人住宅出租給傳銷份子從事傳銷活動,經查證情況屬實,由市“打擊傳銷辦公室”兌現舉報獎勵政策200元/次。
十是在來賓電視臺、來賓日報設立違法出租屋“曝光臺”,定期將所查處的違法出租屋進行曝光,以此警示市民,不得將私人住宅出租給外來傳銷人員居住,如有出租行為,及時終止,否則將受到斷水斷電的處理及從重處罰,徹底鏟除傳銷滋長土壤。目前,已對13戶違法出租屋進行曝光,達到“處罰一戶、教育一片”的效果。
十一是發揮宣教板報作用。要求每個市直單位、興賓區各單位、街道辦、市區主要公園、廣場、大酒店等單位和經營場所必須制作一塊打擊非法傳銷的宣傳板報,定期定時在本單位轄區展出,已展出365塊宣傳板報。
目前,該十一項宣教措施于11月1日正式啟動,為確保每項宣教措施到位到點,明確規定每項工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項落實,同時成立打擊傳銷宣教工作督察組,負責督察宣教工作落實情況,不留宣教工作“盲區”和“死角”,此十一項宣教措施也在各縣(市)同步開展,構建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打擊傳銷宣教工作機制,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鏟除傳銷生存的土壤和溫床,徹底根冶這一“毒瘤”,還來賓一片藍天凈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