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認識傳銷的三大深層次危害
■■傳 銷: 危害社會穩定,瓦解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情感,破壞家庭和睦。更使大多的人不務正業,而呆在里面騙更多的人,哪天明白清醒后,但卻不知自己的方向在哪里,形成好逸惡勞的毛病,有些人后果可能更慘,為了錢以致到最后落個家破人亡、眾叛親離的地步,個別為了要回自己的錢或賺回自己的本錢,坐牢進班房的也是不少。
■■充分認識傳銷的三大深層次危害:
一般人對傳銷危害的認識還是局限于影響家庭成員感情、造成經濟損失,給當地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等,而具體指揮“4·8”大案的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于洪德,在辦案過程中對傳銷有了更深的認識,他分析傳銷更深層次的危害:
一、在經濟學層面上,傳銷以欺騙為直接手段,出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資源。參與者一旦發現自己被騙,解脫的方式就是發展下線,騙別人。一個龐大的騙子網絡建立起來。假如傳銷無限制發展下去,社會上人與人的信任資源將無限流失,終究會動搖市場經濟賴以發展的基礎。
二、在社會學意義上,瓦解社會基本單元———家庭,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傳銷活動參與者多有相同的經歷,就是被親戚朋友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到外省市。參與人員中,多是弱勢群體。最后結果往往許多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腦”過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潰邊緣。
三、心理學意義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約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礎。傳銷的“洗腦”,讓人不以欺騙為辱,反以為榮。傳銷培訓出了不受道德約束的成員,即便組織被取締,不再從事傳銷,已經沒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時的內疚感,變得極端自私,惟利是圖。這樣的社會成員如果達到一定規模,社會控制體系將面臨崩潰的危險。
傳銷不僅通過精神和思想控制人,還通過控制經濟環境來控制人的行為。從這點來說,傳銷的危害實在要引起高度重視。
《人民日報》 200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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