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金奇玉蝶系統再掀傳銷浪潮
在上半年大火的由白銀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艷蘭牌油漬凈在大賣,而其采用的七級分銷的制度也被相關媒體曝光其涉嫌傳銷。為了給其提供保護,白銀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選擇和某直銷企業掛靠合作。
而就在今年7月份河北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白銀金奇油漬凈進行了查處并且凍結了相關公司賬戶
而根據小編以前所曝光的相關制度顯示,其采用的七級分銷模式是明顯涉嫌傳銷的。
近日本網再接網友投訴,白銀金奇公司在被相關部門查處之后,于近日再次以艷蘭牌油漬凈產品,依托玉蝶系統再次開展多級分銷。根據相關經銷商提供的獎金制度如下:
1、[成為會員1箱]198復銷7折139會員直接分享一箱59補貼
2、[成為代理5箱]990復銷6.5折129直接分享每箱69補貼
3、一階(直推)2.5%也就是5
4、二階(間推)1.5%也就是3
5、個人銷售5箱,一階10.二階30.全國分紅3%成為(白金代理商)
6、個人10箱,一階40.二階80.全國分紅2%.成為(藍鉆代理商)
7、個人20,一階100.二階200.全國分紅1%.成為(董事代理商)(如果一階沒有銷售,二階緊縮為一階)
(如果做到董事代理商直接拿6%)
8、專賣店補貼.
(直接推薦2人連續3個月成為董事代理商,并且總業績達到60w,晉升為公司副總裁,允許開專賣店)1.5%補貼
9、分公司補貼
(直接推薦5人連續3個月成為董事代理商,并且總業績達到600w,晉升為公司總裁,可以成立分公司)3%補貼
10、車獎
公司營業額的1%作為車基金(公司每4000w業績獎勵一輛寶馬5系轎車一輛)
個人銷售業績加上一階銷售業績加上二階銷售業績積分(如一箱為一分)積分全國時時排名,第一名獎寶馬車一輛,得到車獎的所有車獎積分清零,且18個月內不再累計積分,18個月后重新累計,未得到車的代理積分永不清零,直至領取一輛寶馬5系轎車一輛。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第444號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制度明顯涉嫌傳銷希望大家謹慎投資,避免上當受騙。
在被相關部門查處之后,不到三個月再次起盤采用多級分銷開展傳銷活動,如此猖狂,是否是違法成本過低,對于這種公司的高管是否應當按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進行處罰。小編在咨詢相關法律人士后表明,對于構成刑事犯罪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將相關犯罪線索移交給公安機關,對于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應予立案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