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湖北創購商品公司的傳銷大圣幣完蛋了?
傳銷大圣幣的漏網之魚
2016年3月份,陳昭存、呂金蘭、朱鋒鋒、章曉軍、郭文艷、倪利生、張帥伙同吳某等人,經共謀在義烏市成立浙江圣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幣公司),推出“圣幣”虛擬貨幣業務,由陳昭存任董事長,郭文艷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與呂金蘭負責財務對接,陳昭存之父為監事,章曉軍為總經理,倪利生、張帥與吳某等六人擔任六個業務部門的部長。
同時成立教育部,由吳建、翟英君作為講師向不特定投資人宣傳推廣“圣幣”,對外宣稱“圣幣”為“國家唯一承認的虛擬貨幣,增值空間很大”,以投資“圣幣”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不特定社會公眾投資“圣幣”。六個團隊部長則通過星級模式招收會員進行投資。
截至同年11月29日,“大圣幣”發現會員2481人,吸收資金2900.92萬元。
1月16日,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依照成功法律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陳昭存、陳若芳、陳從淼、呂金蘭、陳杰、翟英君、吳建十三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三十萬元到三萬元不等;其余各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五年零三個月到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十萬元到三萬元;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追繳不足部分,由各被告人予以退賠。
而湖北創購商品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前身為浙江創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該公司已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而根據其公開表示在2018年公司集團董事長為陳成原,創購商品董事長為陳有成,集團總裁為陳航進,小編在不斷的了解下這是遷出了整個家族。而在今年5月其公司的身份又變了。董事長為陳有成,陳航進成了浪創集團的總裁,這里又出現了一家新加坡的公司執行主席,陳述理,執行董事變成了陳成原。
我們就來看看我們的原董事長,現國外上市公司董事陳成原先生和大圣幣的關系。2008年陳成原跟大圣幣操盤手陳昭存成立 浙江磐石綠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目前已注銷),2016年3月和其成立了江西圣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來進行傳銷活動。

陳航進:浙江浪創集團有限公司法人,公司前身為浙江邁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陳航進先生讓浪莎集團親自發了聲明。

而至于國外上市公司的陳總,在國內的兩家公司均已經被吊銷,好奇的小伙伴可以去查查,而根據企查查查詢到一個很有意思的是,公司牽扯到大量陳姓人士,大多公司不是經營異常就是注銷。
天價產品,玩的還是現貨嗎
現貨交易因根據市場價格進行波動而封閉的區間內脫離市場的現貨交易就是一個騙局,而根據其后臺加上商城你會發現,其平臺的商品完全脫離實際,而造成的泡沫,還不是由后面的人來買單。
違規違法經營還將猖狂多久
第一:交易所資質。根據國內現貨交易所的審批單位不同。把交易所歸納為四個等級。第一級別:省級交易所,稱為A級。該類交易所依據國務院37/38號文件精神,直接向省級政府或者省級政府授權的單位(一般是省金融辦、省商務廳)提出開辦申請,主管部門經驗收后,發放開業批文;第二級別:市級交易所,稱為B級交易所。該類交易所直接向市級政府或者市級政府授權單位(一般是市金融辦、市商務廳)報送設立申請,主管部門核準后,發放開業批文;第三級別:區、縣級別交易所,稱為C級交易所。該類交易所直接向縣政府或者區政府、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并經過核準開業;第四級別:無任何行政機關批文,只辦理了工商營業登記甚至連工商執業登記也未辦理直接對外營業。該類交易所稱之為D級交易所。以上四級交易所根據國務院關于全國現貨的政策性法規指導性文件:37/38文件,開辦全國性現貨交易場所必須經過所在地的省級政府審批,并報部際聯席會議(證監會下屬單位)備案。故BCD三類交易所均涉嫌非法期貨經營。
而湖北創購公司顯然沒有這個資質的。
以下表格將期貨和現貨做一個簡單對比,以期讀者對兩者有基本認識。

而根據國發38號,國發37號文件要求,湖北創購違規成立現貨交易平臺
投資人最低需要5票原始票認購,購買后原始票會有鎖倉期兩個月,兩到三個月純收益20%到35%不等,一年可以翻2-3倍利潤空間。故此,湖北創購商品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宣傳“賺錢輕松,可以足不出戶即可賺錢”、“原始票穩賺不賠,本金有保障,利潤有保障”。非凡產經網了解到,上一個原始票的持有者需要退出,必須靠新入者來接盤。
成為二級代理商,推廣100個人參與創購商品,投資金額200萬后,下線的業績上線都可以有豐厚提成。二級代理商推廣150個人,可以升級為一級代理商,推薦者則可獲得更高的提成獎勵。為了刺激會員做業績拉人頭,湖北創購商品交易服務有限公司鼓吹“分享身邊的親朋好友不會讓朋友出現資金虧損”、“合適任何人創業,人人參與人人賺錢!”
新產品批發銷售規則
1、購買下架產品按照下架時最新結算,50%產品提貨,50%金額配售新產品,單個賬戶100萬封頂。
2、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每推薦一個有效新客戶可以獎勵給推薦人60套低價份額。
3、新產品按照認購數量100%配售,單個賬戶300套封頂。
4、有效客戶評判標準:以第一次批發產品為準,份數不限,如新產品批發價搶購結束,可給予新客戶批發價供給機會。份額不超過300套。
5、如果1.2.3步驟配發后還有多余的批發價份額,用于獎勵給新客戶開發業績優秀的團隊。
6、所有批發、新客戶供給、申請優惠價得到的新產品批發價份額均按照10:1交收提貨。
7、配售順序,按照(1/2/3/5)標識順序進行,供批發總量售完截止,先到先得。
8、新客戶配售由后臺數據統計,將數據表交由代理商進行分配,再以電子檔表格形式上報到平臺進行配售。
9、本次產品批發價售賣數量不足10套的客戶需要提貨1套。
10、本次上架所有產品均不得在除創購商品以外的平臺,(包括不限于,淘寶,京東,拼多多,天貓,閑魚等)上進行售賣,如有發現違者必究。
根據平臺規則其涉嫌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涉嫌進行非法期貨行為,望當地監管部門進行查處。同時希望廣大投資人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