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2020年十大網絡傳銷典型案例,查處傳銷案件112起
浙江省公安機關在查處某企業傳銷活動。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供圖
中新網杭州1月19日電(記者 胡亦心)19日,浙江省公布2020年十大網絡傳銷典型案例。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浙江省自2020年3月初部署開展網絡傳銷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以來,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系統持續保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重打嚴查”的高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集中力量,重拳出擊。
據統計,專項行動期間,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12起,罰沒款2.52億元(人民幣,下同);浙江省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組織領導傳銷案193起,破案5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65人。
據了解,十大案例中不乏銷售金額過億的大案。
在“浙江臺州市路橋區查處陳某組織領導傳銷案”中,當事人陳某于2017年1月起從事某本草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通過設置六級代理商和總代四級返利的營銷模式,采用不同級別差額進貨價格及返利的方式來獲取高額利潤。
截至2018年底,該團隊形成了各級代理和終端消費者約45.7萬人的龐大營銷網絡,在2017年、2018年累計銷售所得12.23億元,利潤總額2.22億元,當事人累計獲得返利金額1355.47萬元。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事人的經營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屬于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2020年6月,臺州路橋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36億元、罰款200萬元,合計罰沒2.38億元的行政處罰。
浙江杭州西湖區公安分局于2020年8月對浙江某某網絡有限公司以“7.29”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在杭州公司本部、江蘇徐州、浙江蒼南等地一舉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張某、許某等13人,10月在山西太原抓獲犯罪嫌疑人孫某某。
在此前2019年11月28日,金某某等人注冊成立浙江某某魔方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推出其自行研發的某APP,以看視頻可以獲取利益為名,以某某號二維碼作為邀請碼向社會公眾推廣會員加入,按照某某號先后順序組成層級,層級越高獲取的利益越多。
從2019年12月某某短視頻APP上線運營至案發,該公司收取合伙人資金、各類會員充值金額、廣告費等總計11.63億元。2020年8月,偵查機關凍結涉案資金2.43億元。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收集整理十大網絡傳銷典型案例是希望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網絡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范自覺抵制意識,自覺防范傳銷、抵制傳銷、遠離傳銷,同時強化執法震懾,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