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加入傳銷組織發展會員4320人,獲利37萬元被公訴
加入傳銷組織后,女子盧某某累計發展下線29層,發展付費會員4320人,獲利37萬余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盧某某提起公訴。
經審查,2015年10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萬某某(另案處理)擔任上海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期間,以公司名義先后實施“九級分成”、“三級分成”加盟制度,共計發展會員80539人(初級門店29441人、中級門店2569人、高級門店9732人、普通會員38797人),收取初級、中級、高級店加盟費人民幣1.49億余元;收取城市代理費、片區代理費、線上充值合計人民幣1.47億余元。
2015年12月起,被告人盧某某在該公司注冊成為高級店會員,對外宣傳上述傳銷模式并以拉人頭方式發展下線。截至2017年8月22日,被告人盧某某累計發展下線29層,發展付費會員4320人,其實際控制的兩個APP賬戶累計非法獲利人民幣37萬余元。
2018年9月12日,被告人盧某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普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盧某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普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盧某某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