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傳銷“華萊健”牌黑茶被查處
3月14日訊:2011年5月,河南新鄉市工商局衛濱分局根據舉報,對張某涉嫌介紹他人參加傳銷黑茶活動事件予以立案。
經查,當事人張某在2010年7月經延津人劉某的介紹,通過互聯網方式,先后三次以3900元的價格購進三套湖南華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黑茶,并取得了會員號。其后,張某又分別介紹了張某某、彭某某購買該公司的黑茶。
該公司運作模式是:購買一單湖南華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華萊健”牌黑茶(每單3900元),即成為該公司的經銷商;然后發展兩名下線,每人購買一單產品,發展的兩名下線再各發展兩名,每人再買一單產品。如此7人小組就組成了消費組(簡稱黑盤),公司就獎勵第一個購買產品的人(也就是上線)5000元。此人隨即進入經營組(簡稱紅盤),進入紅盤后再組成7人小組,共同銷售64單產品后,上線將獲得獎勵10.5萬元后又轉入紅盤盤底,繼續發展下線,循環滾動,永不出局。
查處:湖南華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運作模式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和第(二)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規定的行為,當事人行為已構成介紹他人參加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該局于2011年7月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發表于2012年3月14日04版,原題《2011年打假維權案例之四 傳銷黑茶被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