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銷售虛構中綠保健品“康復德膠囊”為名在牡丹江開展傳銷活動被抓
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中綠”傳銷案,以銷售虛構保健品“康復德膠囊”在牡丹江市西安區居民樓設立傳銷窩點開展傳銷活動。兩名傳銷高層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刑并罰款。
北京中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綠”)伍某梅團隊系以誘騙參加者購買虛擬保健品“康復德膠囊”以獲得加入資格,每套虛擬保健品價格為2900元,一共15檔,每檔為2900元差額,投資從2900元到43500元。
牡丹江打擊傳銷 抓獲參與“中綠”傳銷組織人員
該團隊通過拉人頭方式獲得下線提成和點數,根據購買產品的數量和所獲得的點數為依據獲得相應等級,從業務員、組長、主任、科長(包含總扶持科長)、經理五級傳銷層級,采用“五級三進制”方式,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傳銷組織。
2012年4月份,被告人伍某梅經舒齋(身份不詳)介紹,以43500元的價格購買“中綠”產品,正式加入“中綠”傳銷組織。2014年,被告人馬某英經嚴某某(身份不詳)介紹,以2900元的價格購買“中綠”產品,正式加入“中綠”傳銷組織。
2018年8月,伍某梅升任經理,與總扶持科長馬某英,寢室科長劉某某、李某某、舒某等人在牡丹江市西安區太平路棲西里飯店樓上、東安區東安市場小區1、西安區二輕西園小區等窩點開展傳銷活動,整個團隊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管理人數共計48人,層級達到三層以上,伍某梅違法所得共計60000元、馬某英違法所得14700元。
經偵查,2019年7月8日1時許,被告人伍某梅在牡丹江市康居新城被公安機關民警抓獲到案;2019年7月7日23時許,被告人馬某英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朝鮮三區被公安機關民警抓獲到案。
東安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伍某梅、馬某英以推銷虛構的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以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參與傳銷的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層以上,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予刑罰。
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告人伍某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馬某英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追繳被告人伍某梅違法所得60000元,予以沒收;追繳被告人馬某英違法所得14700元,予以沒收;作案工具優盤1個、手機4部、學習筆記115本,均予以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