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打擊傳銷工作要點
近日,河北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2020年河北省打擊傳銷工作要點》,要求全面清查傳銷活動,嚴厲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提升打擊傳銷工作成效。
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要點》要求加強日常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和反饋處置結果,堅持打擊清理常態化,做到打早打小、發現就查、露頭就打,清除傳銷活動組織和人員。
加強重大節日打擊傳銷集中整治力度,組織開展2020年“護民生 促和諧”打擊傳銷專項執法行動,明確傳銷重點地區,通過網上監測、現場巡查、輿情分析、社會舉報等資源和手段,廣泛搜集核查涉嫌傳銷線索,以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為重點,綜合運用刑事打擊和行政處罰手段,對傳銷組織進行集中清理打擊,依法嚴懲重處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將清查、打擊、防范、宣傳等工作相結合,對傳銷重點城市以及集中性、區域性傳銷突出的地區實行掛牌督辦。
持續開展禁傳宣傳和“無傳銷”創建工作
《要點》強調,要強化禁止傳銷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6月份在全省組織開展“禁止傳銷 共促和諧”集中宣傳月活動,深入社區、村莊、校園、企業、市場開展宣傳教育,普及禁傳知識,提升群眾防范能力;開展“無傳銷社區(村)”和“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定期對社區(村)及其出租房屋進行聯合巡查,加強監控預警,及時排除隱患,創新防范整治網絡傳銷的方式方法,擴大和鞏固無傳銷社區(村)和網絡平臺創建成果。
同時,《要點》明確,發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文明城市創建考核“指揮棒”作用,結合河北實際,優化細化考評項目和標準,落實打擊傳銷工作各項舉措,進一步促進和提升打擊傳銷工作成效。
(燕都融媒體記者呼延世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