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評論(0)V%D`{S[4_Q4KFH[J)31.png"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auto; border: 0px; vertical-align: middle; display: inline; text-align: center; width: 676px; height: auto;"/>向你出售口罩的那個人,很可能已經被抓了!
一、賣口罩有哪些情況被判刑?
1、詐騙罪
像這種情況,作案人一般會在微信群、朋友圈說自己有各類口罩,并且會配發一些口罩圖片、認證證書等等,等有人聯系付完定金后,便會找各種理由不發貨,等警察找上門的時候,他們才承認,自己手里根本沒有什么口罩。
判刑最輕的是天津的王某,他騙了3980元,被判處拘役6個月,罰金5000元。判刑最高的兩個,一個是包頭市昆都侖區的張某,詐騙4.8萬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內江市資中縣的何某,詐騙23萬元(大部分返還了受害人),判處有期徒刑5年。
2、非法經營
因為全國防疫物資緊缺,所以很多人動了低買高賣的心思,但是價格漲得太高,明顯超出了正常的經營范疇。這類案件查處得多,這有一例比較典型的。
2月17日,黑龍江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案件,被告人王某通過微信購買了各類型號口罩2430只和酒精440桶,為了大發“國難財”,就故意哄抬價格,售出口罩1497只和酒精183桶,最后非法經營數額5萬多元,后來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3、無證銷售
1月29日,石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經查,胡某慧、胡某田無銷售醫療器械相關資質,其私自銷售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胡某慧與其父親胡某田于2020年1月22日、23日連續兩日在城關鎮鼎尚超市門口路段以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目前,城關派出所已將此案移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

二、朋友圈賣貨需要具備的資質
醫療器械許經營管理分為三類,其中經營一類醫療器械無需許可和備案,經營二類醫療器械需要備案辦理,三類醫療器械許可證需要相關部門的審核通過才可以辦理。

對于在朋友圈銷售口罩、護目鏡、防護服、體溫槍等產品的人來說,二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是必備的資質。
三、防護物資銷售的合規建議
1、必須具備二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才可以合法銷售!
2、確保向供應商采購時,購買的防護物資是合格的,并且應要求供應商出示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3、避免哄抬物價,大發國難財!
(來源:微信公眾號“合規寶財稅”;編選:網經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