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最大的傳銷案開審 騙得資金達2.8億元

以購買所謂英國公司的原始股為名,通過網絡在國內吸收會員,每名會員繳納2000美元至10萬美元不等的會員費,并排出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會員的數量承諾返利。一年內,該組織在全國9個省市吸納會員6081人次,吸收資金達2.8億元。昨日,該起涉及外籍人員的江城最大網絡傳銷案,在硚口區法院開庭,李某等19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受審。
虛無的英國原始股
據指控,2011年7月,蔡某(在逃)及外籍人員杰克、布諾斯、瑞斯(均音譯)等人,指使陜西人李某、臺灣人余某等人,以發行“英國聚通控股公司”原始股為名,建立官方網站及會員網站,在全國發展會員,要求會員繳納2000美元至10萬美元不等資金,成為公司會員,并以繳納資金多少組成6級層級,誘騙參加者不斷發展新會員,騙取會費。
在該組織中,余某任公司亞太地區市場總監,負責對外宣傳、講課,赴港考察接待等;李某負責公司大會組織安排和對外宣傳,擔任講師,管理營銷團隊;其余嫌疑人也相繼擔任公司客服、出納等。
騙了6000余人2.8億
嫌疑人張某原是在美國一家公司搞網絡傳銷,后因該公司網站關閉,他將自己的營銷團隊轉至“聚通控”繼續從事網絡傳銷。
2011年6月,仙桃市工商部門接舉報稱,有人在該市一酒店聽到買原始股的講課,懷疑是在搞傳銷。
省工商局判斷此案重大,將線索移交省公安廳。當年7月13日,武漢市警方經偵支隊受命偵辦此案。民警偵查發現,在武漢地區以美國公司原始股為由的網絡傳銷已轉換為以英國“聚通控”公司為名的傳銷。
去年6月20日,該起傳銷大案由公安部發起“集群戰役”收網,李某等19人落網。經警方查證,自2011年7月至案發,該傳銷團伙吸納9個省市的會員6081人次,涉案金額達2.8億元。
受審時哀嘆賠了
檢察機關認為,李某等19人伙同不法人員,組織、領導以推銷公司股權的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公司股權的方式獲得加入公司資格,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責。
昨日庭審時,除香港男子李某外,其余18人均當庭認罪。小李辯稱,他每月只拿2萬港幣工資,在公司類似于“打雜”,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據了解,上述被告人因貪利,在公司鼓動下,把自己的紅利也追加投了進去,結果竹籃打水一場空。來自浙江的被告人陳某民稱,他先后投資1000余萬元購買原始股,結果血本無歸,“我也是受害人”。法庭未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