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開展“烈焰十號”集中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9月5日凌晨,南寧市開展“烈焰十號”集中打擊和清查整治傳銷專項行動。
本次行動共有1365人,分成103個行動組,重點對轄區內的市級掛牌整治傳銷重點小區進行地毯式打擊和清查整治,并根據日常摸排情況,對重點涉傳出租屋開展打擊整治行動。
截至中午12點,“烈焰十號”行動共查獲傳銷人員149人,清查出租屋313間,現場貼封條查封涉案出租屋44間,查扣電腦、手機、銀行卡、筆記本、傳銷資料等涉案物品一批。
15歲少年深陷傳銷窩點
在高新區此次打擊傳銷行動所抓獲的11名涉傳人員中,年齡最小的才15歲。
9月5日,這名15歲的少年理應返校入學,然而他卻與其母親在此次打擊傳銷行動中被抓獲,對此,相關打擊傳銷工作人員及現場群眾紛紛扼腕嘆息。
在隨后的問話中民警初步得知,該名少年現已輟學,在對傳銷這一違法行為尚無任何認知的情況下跟隨其母親遠離家鄉從事相關涉傳活動。雖然其母親對自身涉傳行為矢口否認,但在對母子二人租住的房屋清查過程中,工作人員搜查出相關涉傳書籍、筆記等相關涉案物品一批。
目前,該母子二人已被高新公安分局及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等部門執法人員帶回進行后續審訊。
將房屋出租給傳銷組織違法!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26條: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南寧市的相關規定,房屋出租人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三十日內,向房屋主管部門登記報備;房地產中介機構應在簽訂合同之后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登記報備,如果沒有報備的,將受到相應處罰。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競科科長金濤提醒各位房東,在房屋租賃過程中,一定要做到以下三點↓
1、業主要對租戶進行初步審查,租戶來自什么地方?是否有身份證?平時的行為如何?這些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需要有初步的審查;2、在租賃合同簽訂之后,業主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備,在報備的同時,可以邀請公安機關或者是市場監管部門,對租戶進行初步的走訪,這樣可以從最大程度上避免租戶是涉傳人員;3、在租賃過程中,業主要對自己的承租人進行不定期走訪,在走訪過程中,觀察其是否有涉嫌傳銷的相應行為或者舉動,如有發現,可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