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傳銷蒙騙親友 斂財百萬獲刑2年
入伙傳銷蒙騙親友斂財百萬獲刑2年
2008年初,楊某經朋友介紹加入了廣西一個“小額資本運作”的傳銷組織。經不起該組織的攻心、洗腦,楊某想盡辦法引誘親戚朋友參加傳銷活動。截至案發前,楊某先后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了周某、趙某等30多人,獲利100多萬元,并用分得的錢購買了1輛轎車,1套住房。2012年5月,當楊某潛回蘭州時,被周某等人發現蹤跡后扭送公安機關。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以楊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起公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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