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破獲特大傳銷案 266人被抓
中新網晉江1月30日電 (陳耀宗 莊凌龍 姚子銳)福建晉江警方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一起利用資金盤運作的組織、領導傳銷案件。據通報,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晉江警方共抓獲各層級傳銷人員266名,并查獲大量用于傳銷活動的宣傳資料、書籍等,涉案金額高達一千多萬元人民幣。
2018年10月20日,晉江市公安局接福建省公安廳轉來的線索稱,一名吳姓男子報警稱其嫂子張某可能陷入傳銷,地址在晉江池店。接報后,池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就線索提供的地址進行核實,但未發現張某,報警人又身在北京未能確認準確位置。
鑒于張某是外來人口、流動性大,晉江警方加派警力展開尋找、調查。2018年10月21日凌晨,晉江警方在池店鎮橋南片區的一個小區出租房內找到張某,一并被找到的還有張某的父親張某智。
今年52歲的張某智是湖北人,原本到晉江是幫侄子照看孩子,2018年6月,他經人介紹,交了4000元投資了一個資金盤。“交完錢之后,就有人帶我去聽課、聊天,一般都是三、四個人跟我講課,每個月差不多是聽2次課。”張某智說,他并不知道資金盤具體怎么運作,只知道要拉人頭投資。
女兒張某就是張某智拉進來的,張某今年29歲,湖北人,育有一兒一女,最大的兒子不過6歲,在上幼兒園。因婆媳產生矛盾,張某本就想著離開老家,剛好父親在晉江讓她一起來投資資金盤,她便來到了晉江,也投了4000元。
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指認用于傳銷活動的宣傳資料、書籍等。(警方供圖) 鐘欣 攝
張某來到晉江后,還想拉上丈夫一起來,想向公公借10萬元。但張某丈夫不肯,懷疑妻子陷入傳銷,將此事告知了其弟弟、報警人吳某。吳某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據調查,張氏父女投資的所謂資金盤,只需要他們去聽課,拉人頭、繳納會費、發展下線,是典型的傳銷活動特征。泉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晉江市公安局局長陳文榮立即指令蘇琪副局長牽頭組織,成立由指揮中心、經偵大隊、網安大隊、池店派出所、紫帽派出所等單位組成的工作專班,立案展開調查,梳理警情、深入研判,全面掌握了該傳銷組織的組織結構、人員分工、運作模式和落腳點。
經查,一個以徐某龍為首的所謂“1040陽光工程”傳銷組織浮出水面,該傳銷組織分為五級三晉制,按投資份額分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五個級別。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最低繳納3800元,最高繳納69800元獲得加入資格,鼓吹最終回報1040萬元欺騙成員,鼓動成員積極發展下線購買份額以牟取非法利益,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經前期調查、分析,抓捕時機已成熟。2018年11月26日晚,晉江市公安局組織27個局屬單位、派出所警力800多名,在晉江池店、紫帽轄區開展收網行動,抓獲各層級傳銷人員266名,并查獲大量用于傳銷活動的宣傳資料、書籍等,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
在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里,有一名“老總”張某濤(男,37歲,湖北人),一名體系自律大總管徐某龍(男,33歲,安徽人),還有不少是“家長”。辦案民警介紹,傳銷組織內部以租住房為單位,設立了諸多小團體家庭,由“家長”負責照看其他成員并組織互相學習。民警搗毀的傳銷活動窩點就是租住房。
“傳銷組織基本都是靠‘殺熟’”,辦案民警說,他們打著“自愿連鎖經營”的旗號,采取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夸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盈利前景等方式,從身邊熟人下手,誘騙他人來到晉江,并交納3800到69800元不等的費用加入傳銷組織。
據悉,截至目前,該案已有36人被警方刑事拘留,2人被監視居住;晉江檢察院對情節較重的18人做出批準逮捕決定,其他人員做出直訴等處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