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總管”自供:這東西到頭來都是一場空
傳銷頭目“大總管”自供:這東西到頭來都是一場空
18日11時許,傳銷頭目“大總管”王某某在黃陂區看守所向記者講述了其陷入傳銷的過程。今年40歲的王某某是江蘇省高郵市人,記者看到他時,他穿著一身無袖汗衫,剃著光頭,神情有些憔悴。
回憶過往,王某某說,自己從事傳銷前,生活條件并不差。“當時,我在老家一家工廠的車間當負責人,一年收入有10來萬。”他說,2015年,一位同鄉與他聯系,稱自己在武漢做裝修工程,“生意很大,你可以過來看看”。
同鄉多次邀請,礙于朋友情面,他來到了武漢。“沒想到,一到武漢,他就帶著我在武昌、漢口到處轉,五六天的時間里,見了20多個人。每個人都在跟我說‘1040陽光工程’。”王某某說,剛加入的成員繳納69800元“會費”,之后不斷發展“業務員”,“業務員”業績優良,最終就能賺到1040萬元,可從沒見過。
“這么小的投入,這么大的收益,一開始,我也不相信。”王某某說,之后,同鄉帶著他到處與“同行”交流,聽各種培訓班,自己漸漸被洗腦,稀里糊涂辭了工作,交了69800元的“會費”。
王某某直接發展了3個下線,兩個是他在高郵的好朋友,“關系好才叫得回來,也是騙來的,說做裝修工程”。去年12月,他又把自己的親弟弟發展進來。
“做到了‘大總管’,下面有了十六七人,但是根本沒賺到錢。”王某某說,按照“1040陽光工程”的提成規則,自己交了69800元“會費”后,退了19000元到自己手里,直接發展的3個下線,提了10000多元。3個下線繼續發展下線,提得就更少了,僅數千元,“弟弟的會費,我還墊了一部分。干了1年多,不算食宿支出,自己還虧了近4萬元。”
王某某說,今年2月份,弟弟眼見“效益”一般,主動提出離開:“哥,等你賺錢了再叫我回來。”
然而,弟弟沒等到他賺錢的消息,先等到了他被抓的消息——今年6月底,王某某的傳銷窩點被黃陂警方搗毀,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拘,面臨審判,極有可能身陷囹圄。
“后悔死了。出來之后,百分之一萬不會再做這個了,踏踏實實找份工作,好好過日子。”王某某說,希望自己的刑期能短些,早點回去照顧罹患精神病的妻子和十幾歲的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