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四大特點,一定要小心不要上當
公安部:網絡傳銷呈現出四大特點
隨著社交平臺的迅速發展,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依托網絡悄然變身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現在網絡傳銷主要呈現出四大特點。
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發。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傳銷犯罪案件4200多起,其中涉案金額在億元以上的就高達數十起。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強。不法分子打著“愛心慈善”、“感情邀約”等幌子,從事網絡傳銷犯罪。
三是利誘性、欺騙性強。不法分子在群眾參與初期,往往給予一定返利,以引誘更多人員加入,并繼續發展下線。
四是“職業化”特征顯現。網絡傳銷當下出現職業“操盤手”。
這些人利用參與人的投機心理,大肆發展人員,瘋狂斂財。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由于當下我國在打擊傳銷犯罪中,仍存在許多定罪、量刑上的法律空白,因而提醒廣大群眾要加強警惕性和自覺性,一旦發現傳銷,必須向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案。
公安部:網絡傳銷被列為打擊重點
事實上,國家早在2005年11月1日公布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就已經明確,傳銷是違法的。另外,今年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風險型經濟犯罪”專項行動中,網絡傳銷也被列為打擊重點。
專家:打擊網絡犯罪 立法須完善
針對眼下以傳銷為代表的形形色色網絡犯罪現象,權威專家解讀認為,加強立法,明確責任,打擊網絡犯罪,這項工作已經刻不容緩。
中國人民大學網絡犯罪與安全研究中心秘書長謝君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目前最高法院已經把互聯網平臺責任,納入到司法解釋的框架,學術界也正積極跟進,研究細化互聯網平臺在運行中,所應擔負的責任。
專家建議,在即將出臺的網絡安全法中,應附加一項網絡平臺責任的規定,在立法時尋找共性。讓負責打擊網絡違法的公安、工商、文化等綜合部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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