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騙局:承諾高額回報,拉人入會成傳銷
近日,經區法院審理了3起傳銷案件,涉案金額達595萬元,參與群體超過190人。在這3起案件中,傳銷手段和之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呈現出更隱蔽的特點。有的還借用網絡平臺,打著“資本運作、公益化”等旗號,不斷翻新花樣。
打感情牌,先攻破你的心理防線
隨著傳銷組織不斷被曝光,人們對傳統的傳銷手段有了防備。可近年來,騙子又想出了新花樣,從感情入手,用“關愛、呵護”的方式打消被騙人的顧慮,最終達到騙錢目的。
2011年,夏某在安徽省合肥市經人介紹加入“自愿連鎖經營業”的傳銷組織。后來,該組織因故解散。組織內的夏某與張某等人不甘心,就各自帶領部分人員,于2014年10月來威海繼續從事傳銷活動。
幾個人把各自的下線都歸攏到一起,打著“親人”的旗號,將這些人拼湊成三個“大家庭”,平日里“噓寒問暖”。
該傳銷組織以3800元為準入門檻,以“一拖三”拉人頭的形式發展下線,按照發展人員數量或繳費份額的多少,將人員分為“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五個級別,并設置多個管理崗位。夏某系“老總”級別,直接和間接發展的傳銷人數50余人,層級為7層。
2015年9月17日下午15時許,夏某到其發展的下線人員家中談話時,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在其租住處搜出很多傳銷資料。
近日,經區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判處夏某有期徒刑兩年, 并處罰金3萬元。
承諾高額回報,瞄準你的軟肋
在經區法院審理的另一起傳銷案件中,被告人以購股票當股東、網銀理財等形式混淆視聽,宣傳高回報,誘人上當。
2012年年底,李某經人介紹,投入5000美金,以其女兒的名義加入一個“投資外匯理財”的項目。之后,李某積極宣傳該項目,以承諾高額返利的方式發展下線。他聲稱,這個項目能賺很多錢,以前每月貸款都還不上,但后來他買了兩部高檔轎車、一套房子。
聽說回報這么高,許某、宋某等40余人紛紛加入該組織,為該項目吸金250萬元以上。許某被李某發展為下線成員后,負責為其他下線人員宣講、下載安裝交易軟件等活動,又發展了20余人加入該項目。2015年初,該項目所在公司聲稱被黑客攻擊,其官方網站突然關閉,李某及其下線人員投入的資金大部分都打了水漂,無法追回。
事發后,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投資款,李某僅退還宋某10萬元,宋某在索要其余款項無果的情況下,于2015年5月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8月,李某在外地被公安機關抓獲。之后,許某經電話傳喚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經區法院審理,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拉人入會,以發展人員數量返利
對于傳銷組織來說,人就是“財富”,為此,傳銷人員就會千方百計再拉其他人入會,以增加收入。
2014年以來,連某、苗某便在經區非法從事“虛擬經濟”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繳納49300元獲得加入資格,然后以“一拖三”的形式發展下線人員,以其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數量計發返利,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
該傳銷組織聲稱有專家團隊和智能交易軟件,投資客戶通過智能軟件代為交易、提取交易傭金、提取發展下線的傭金等三種方式收益。該組織發展的客戶按照投資金額分為多個級別,最低5000美金,后來提高到1萬美金。級別越高的客戶,每手交易可提取的傭金越高。
至案發時,連某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累計60余人,收取資金數額300余萬元。苗某在該組織中任“大四”崗位,負責宣講、收款等職責。2015年9月18日,連某在青島市城陽區被抓獲。同年10月11日,苗某在北京市海淀區被抓獲。
近日,經法院審理,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總結這幾起案件,想要“賺大錢”是被騙的主要原因。對此,法官提醒,傳銷行為無論怎么改頭換面,都少不了交納入門費、發展下線、按照參加人員數量獲取提成等特點。一旦發現傳銷活動,大家可向當地公安、工商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