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傳銷為什么發展了那么多人還賺不到錢?
傳銷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很多人只知道傳銷二字并不知道真正的傳銷到底是什么,今天反傳銷網一哥張柏松帶你走進不一樣的傳銷。
傳銷本人理解:傳播精神文明,銷售優質產品,而內地對于傳銷的定義是基于龐氏騙局翻譯過來的,很多人對于直銷傳銷的理解存在嚴重的偏差。
傳銷的定義: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后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這里很多人不理解這條法律到底適用于什么,所以很多傳銷受害者一直重復既不合法也不違法,其實公安系統打擊的是組織者跟領導者,字面意思也就是明知道這個東西騙人的還故意欺騙別人的人。
異地傳銷筆者認為已經無需多談,普遍都是網絡上所講的南北派傳銷,南派以廣西北海,安徽合肥,貴州貴陽,湖南長沙,湖北武漢為代表;北派以北京平谷,河北滄州,陜西咸陽,廣東東莞為代表。
今天著重談一下傳銷為什么不賺錢?
首先,我們給“賺錢”定義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賺錢
我們有月工資和年薪兩種算法,按照當下的收入跟支出我覺得月工資在3000元以上者,就是不賠錢了,在3000元以上的,似乎可以認為是賺錢了。換成年薪吧,年收入35000元以下者,絕不能說是賺錢了。年收入在45000元以上的,可以“認為”是賺錢了。
傳銷(不是多層次直銷MLM)的核心是零和游戲,其工資全部來源于新朋友加入時的資格費(入門費),傳銷發工資時就是新朋友入門費總和的再分配過程。這一點也需要明確,不能產生異議。
傳銷的騙人核心在于幾何倍增學/市場倍增學。而倍增學計算的是工資總額,也就是業績工資,不是月工資,只有將工資總額除以總的發展月份才是月工資。在這里時間
也就是參與傳銷的總月份成了關鍵因素,倍增的快慢決定了月工資的多少。沒有業績就沒有工資,業績工資與月工資的這點區別也需要非常的明確。業績工資總額的計算就非常簡單了。同樣的業績工資總和,發展得越快,月工資就越高,發展得越慢,月工資就越低,現在常見的情況是有些C級別甚至每月只有幾十元或沒有錢,是為什么?沒有業績而已。
傳銷“工資”的第一個騙人之處在于:團隊的人數是可以在參與傳銷的初期階段倍增的(后期也就是現在是不可能再倍增的)。但是,在這段初期階段時間內傳銷人員的收入卻不是按人數同步倍增,而是按變化的百分比提成,倍增的增長速率被大幅度削弱或蠶食。
第二個騙人之處,也是最關鍵的一點。把倍增過程按理想化的2-2倍增模型化以后,可以清晰看到,四種收入不是同時兼拿兼得的,而是分階段在不同時刻獲取的。(關于3-3倍增、4-4倍增或更快的一傳十、十傳百,是不切實際的。2-2倍增是理解傳銷的基礎。
關于幾何倍增如何真正的運用,從下篇文章開始我們來著重研究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