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在荔浦搞傳銷被勞動教養一年
幾個月前曾一同搞傳銷的上線被抓勞教一年,如今自己重蹈覆轍也受到同樣的處罰。每當想到此事,在教養所的余某就悔恨不已。他人錢財失去還被勞教的前車之鑒,為何就喚不醒自己?明知別人已吞下傳銷的苦果,為何自己還要去再嘗一遍?
余某是江西省上饒縣人,2009年下半年就來到荔浦,與朋友一起從事傳銷活動,希望通過發展“下線”來提升自己的實力,圓傳銷發財的美夢。今年5月份,在該縣工商、公安聯合打擊傳銷行動中,余某與上線吳某同時被抓獲。因余某的上線吳某是傳銷系統的管理者,并做到業務經理級別,依法被報送勞動教養1年。而余某在接受教育之時,也答應返鄉創業,不再從事傳銷活動。然而,心口不一的余某卻不思悔改,以回江西老家為幌子,避過公安人員的嚴查,再次回到荔浦縣從事傳銷活動,并接替吳某業務經理級別的位子,變本加厲地發展下線。
然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日前,正當余某做著發財美夢時,在荔浦縣又一次打擊傳銷行動中再次被查獲。當辦案人員依法向余某宣布勞動教養1年的時候,余某方才醒悟。想起自已從家里帶來的近10萬元血汗錢就這樣打了水漂,前因后果落得與自己的前任一模一樣,不由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