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搞傳銷失敗后搶劫殺害看守電話亭老人(2)
六度庭審,八旬老人端坐原告席
2010年10月14日,阜陽市中院對此案公開審理。楊鶴老人被兒子攙扶到原告席就座。
庭審現場緊張有序。控辯雙方就被告人謝某某投案是否有自首情節問題展開激辯。原告代理律師認為,被告人謝某某雖然投案,但對犯罪情節的交待方面存在著嚴重的避重就輕行為。根據原審判決書認定,案發時,謝某某和其他被告平分得贓款500元,其同案犯張某某供述,謝某某稱自己實施犯罪時摁住受害人的雙腿而要求多分100元,被主要被告人王某某默許。而在庭審中,謝某某只承認自己處于放風位置,且只分得贓款200元,顯然與事實不符。
在庭審最后的自行辯述時,被告人謝某某認為自己當初年輕交錯朋友,屈于對王某某的畏懼而走上犯罪道路,懇請法庭從輕處罰。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這次庭審已是楊鶴經歷的第六次庭審了。每次開庭,老人說都像是一次揭開自己血淋淋的傷疤。讓老人感到欣慰的是,用不了多久此案就會塵埃落定,殺害老伴的兇手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