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財就去騙同鄉 傳銷誤人又害己
俗話說,“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可是對于想一夜暴富的陜西籍被告人而言,卻是“老鄉騙老鄉,背后給一槍”。日前,蚌埠市禹會區檢察院辦結一起強迫老鄉加入傳銷組織引發的拘禁同鄉案,以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姚學斌提起公訴。
2010年3月10日晚,陜西籍被告人姚學斌以找工作為名將被害人麻紅建騙至蚌埠,后伙同張寶印(已判刑)將麻紅建帶至本市張公山新村7村710棟2單元501室,并將其手機拿走,讓其加入傳銷組織。在崔團團(已判刑)的指使下,姚學斌、張寶印、胡小東(已判刑)將麻紅建看管,不許其離開。直至2010年3月12日凌晨3時許,被害人麻紅建趁姚學斌等人熟睡之機,從窗戶翻出逃離后報警。公安機關接警后陸續將張寶印、胡小東、崔團團抓獲。被告人姚學斌經批捕在逃后,于2010年7月8日被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姚學斌伙同他人為了達到迫使被害人參與傳銷的目的,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被告人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經過審理判處被告人姚學斌有期徒刑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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