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被騙傳銷逃跑墜樓致殘案昨開庭審理
法庭上,對于受害人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額,三名被告人稱愿意賠但無能力一次性賠償 本報記者 藍業佐 攝
20歲女大學生被傳銷團伙禁錮在南城某出租屋中,以上廁所為名逃跑時卻不幸墜樓致重傷二級。昨日,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民事部分,女生家屬向傳銷團伙中的三名被告人索賠109萬多元。
去年10月17日,被告人之一的王某光以介紹工作為名,將20歲的女大學生、被害人程某騙至南城一出租屋,被告人鄭某玉、孫某軍以保管為名沒收程某的手機,將程禁錮在屋里。其間,三人多次派人與程某談話,勸其加入傳銷組織。10月20日18時許,程某以上廁所為名趁機逃跑,不幸從三樓墜落受傷。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進行賠償,“但是賠償的具體數額希望能夠再商量,我個人現在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這些錢,需要家里人支持。”一名被告人說。
據了解,目前程某在家中靜養,她還不能進行任何語言交流,只能做簡單的點頭搖頭動作,但意識逐漸清醒,能夠認出熟人。目前,程某已經花去30多萬元醫藥費。該案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