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醫學”:搞違法宣傳涉傳銷,被罰沒3879萬
中國網財經12月28日訊(記者 嚴森)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重慶市本元亞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本元亞谷公司)因存在“廣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及在官方網站、宣傳資料中宣傳其非屬藥品、醫療器械的產品,存在針對疾病有作用的用語”,違反《廣告法》,被重慶市兩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兩江新區市監局)罰款62.77萬元。
以國家領導人形象做違法宣傳被處罰 一復議二起訴三上訴均遭駁回
案情報告顯示,兩江新區市監局于2018年9月20日對本元亞谷公司所在地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本元亞谷公司在公司展覽廳的走廊圖片和相冊文件夾的圖片資料中,使用了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某副委員長及多位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和形象;在官方網站發現產品宣傳時使用了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緩解頭痛等用語;在推廣宣傳使用的PPT、宣傳資料和產品說明書上宣傳其產品時存在使用針對疾病有作用的用語。
據此,兩江新區市監局認為本元亞谷公司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關于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和第十七條“關于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遂于2018年11月28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本元亞谷公司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消除影響,并決定對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發布廣告的行為處罰款600000元人民幣,對使用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行為處廣告費用為13850元的二倍罰款27700元人民幣,合計為6277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本元亞谷公司不服,向兩江新區管委會申請行政復議。兩江新區管委會經審理,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兩江新區市監局作出的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元亞谷公司仍不服,向一審法院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兩江新區市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兩江新區管委會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在一審庭審中,兩江新區市監局舉證顯示:本元亞谷公司在公司展覽廳過道走廊中使用了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某副委員長及其與多位國家領導人的合影照片,宣傳本元亞谷公司經營的相關產品所依托的“量子醫學”的事實;本元亞谷公司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象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實施的商業廣告活動,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關于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之規定”。
最終,一審法院支持了兩江新區市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兩江新區管委會的《行政復議決定書》,判決本元亞谷公司敗訴。
本元亞谷公司依舊不服,再提二審上訴,并稱公司“相冊僅用于紀念和欣賞,并未將相冊作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沒有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推銷產品”;“在辦公室貼全國人大常委會某副委員長及其與多位國家領導人的合影照片,并沒有反映與本公司銷售產品相關聯的內容提示”;產品的宣傳用語均“來自生產廠家”;兩江新區市監局行政執法程序存在不當。本元亞谷公司據此提出公司未違反《廣告法》,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并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行政復議決定書。
二審法院經開庭審理后,終審裁決本元亞谷公司上訴理由不成立,駁回本元亞谷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本元亞谷公司第一次因違反《廣告法》被處罰:早在2017年10月,本元亞谷公司就因在公司辦公場所懸掛條幅的宣傳用語內容違反《廣告法》,被兩江新區市監局立案調查,最終因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為由,兩江新區市監局僅責令公司停止發布涉嫌虛假宣傳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未予行政處罰。
普通日用品冒充包治百病的“量子醫學產品” 因傳銷行為被罰沒3879萬
天眼查顯示,本元亞谷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9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和持股100%的大股東均為劉秉隴。
除本元亞谷公司外,劉秉隴還同時擔任重慶本元亞谷醫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本元亞谷醫院)、恩施本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咸豐縣嘉多康正元店、咸豐縣玉雪凈水器營銷服務中心四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中,本元亞谷醫院的注冊資本達到1.2億元,劉秉隴持股比例達到80%。天眼查同時顯示,本元亞谷醫院曾6次成為被執行人。
公開信息顯示,2018年9月13日,重慶市墊江縣市場監管局在“會銷專項整治”中,發現墊江縣本元亞谷電子商務服務部在推銷“量子醫學產品”時,大肆發展會員,并以會員數量和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執法人員認為此舉有傳銷嫌疑,遂立案調查。
調查顯示,本元亞谷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宣稱其“量子醫學產品”是量子醫學應用推廣工程,消費者購買產品成為公司會員后,即可參與產品的推廣與銷售,從而變成推廣員甚至老板,最終達到“消費致富”。
據媒體報道,本元亞谷公司法定代表人劉秉隴曾多次在培訓大會上宣稱,通過他的量子技術療法,使用該公司的“量子醫學產品”,不用打針不用吃藥,就能夠治療糖尿病、癌癥、胃痛等95%的疾病。
一位四川成都的消費者因腦梗導致半身不遂,本元亞谷公司的推銷員向她介紹說,“量子療法是純物理療法,不吃藥、不打針,沒有任何風險。量子療法是通過量子的振動,清除血管里的毒素,打通任督二脈,不僅可以治療癌癥,腦萎縮也能治,腦梗就更不在話下”。該消費者遂花6000元購買了一個“量子杯”,后經調查發現,這只是一個普通水杯,進價不到200元。
“除量子杯,我們還有量子魔法瓶、光灸儀、補腎的腰帶,還有枕頭、床墊、凈水器。”本元亞谷公司主要面向中老年人進行推銷,將普通的商品包裝成“量子醫學產品”,以進價的幾倍甚至數十倍賣給消費者。據報道,本元亞谷公司的“量子醫學產品”有一部分是從市場采購的,還有一部分是委托加工的,最終都偽裝成包治百病的高科技產品。一款“量子餐具”的進價只有130元,售價卻高達5000元,另一款“量子手機能量貼”進價40元,售價500元。
據該公司的宣傳,購買該公司產品的會員分為銅卡、銀卡、金卡、鉆卡4個等級,購買產品滿1000元可成為銅卡會員,滿6000元可成為銀卡會員,滿1.2萬元可成為金卡會員,滿2.4萬元可成為鉆卡會員。會員后續購買的產品金額可以在前期購買產品的金額上累計,達到相應購買金額后,會員系統會自動將其升級為對應等級的會員。
另外,本元亞谷公司還實施“大部門市場”與“小部門市場”雙軌制模式,其獎金分配制度與此掛鉤,設有“層碰獎”、“量碰獎”、“見點獎”、“領導獎”、“店鋪返利”等幾個層級。
經查,截至2018年11月27日,本元亞谷公司在重慶、四川、云南、貴州、湖南等21個省市開設有代理店,發展會員13558人次,銷售金額5812.63萬元,獲利3679.035萬元。
墊江縣市場監管局認為,本元亞谷公司以銷售產品為名,設置會員等級,形成上下線關系及計酬體系,構成傳銷行為。另外,本元亞谷公司銷售的“量子醫學產品”既不是藥品,也不是醫療器械或保健食品,只是普通的日用品,并不具有疾病治療功效,是在誤導和欺騙消費者,其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據此,墊江縣市場監管局沒收本元亞谷公司違法所得3679.035萬元,并處罰款200萬元。 (責任編輯:李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