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骨干非法吸納申購款四百萬被批捕
加入傳銷組織的余某不僅沒有悔悟,反而在組織中表現積極且"步步高升"。近日,江西省都昌縣檢察院經過審查,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將犯罪嫌疑人余某批準逮捕。
經查,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余某由傳銷組織成員曹某某介紹,來到安徽省合肥市濱湖西區加入王某某等人組織領導的傳銷組織。且于7月25日交納36800元申購款成為該組織主任級成員。同年,余某發展盛某某、代某、李某某為直接下線,盛某某、代某、李某某三人均交納69800元申購21股,達到主任級成員。余某則依據傳銷組織中“五級三階制”(五級指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三階指業務員晉升主任、主任晉升經理、經理晉升老總)晉升經理層級。余某晉升經理后,積極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先后動員父親余某某、親戚江某某、朋友沈某某、胡某等人加入,同時通過盛某某發展江某國、江某梅等人、通過李某某發展李某等人作為自己團隊成員。至2013年2月,余前鋒發展傳銷組織成員83人,其中盛某某一支58人,代某一支18人,李某某一支7人,余前鋒則晉升老總層級。據統計,犯罪嫌疑人余某及其下線共84人,自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共申購1183股,交納申購款3945900元,余前鋒從中獲利222977元。
該傳銷組織骨干成員王某某、盛某某均由安徽合肥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余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組織活動一案,由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廳指定都昌縣公安局管轄,犯罪嫌疑人余某于2013年7月29日被都昌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