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成傳銷頭領,難堪了誰?
身為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卻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發展下線40余人,形成七級網絡層級,共獲得利潤547698元。昨日,經過和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傳銷者楊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公務員成傳銷頭領,甚至是參與傳銷都是為數不多的,這應該算是一件稀罕事,讓人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到底是什么樣的原因才讓端著“鐵飯碗”的公務員陷入這樣的一個惡性怪圈?本來公務員是人民的希望,是人民的掌舵人,帶領人民走向幸福的明天。然而,如今,有貪污腐敗的,有舞弊瀆職的,有不作為的等等情況,但是這樣的傳銷讓人哭笑不得。
公務員都是有一些有文化基礎,也實際經驗的人群,在人民眼中素質都是相對較高的人,傳銷組織這樣的不勞而獲的宣傳理念,應該不至于讓我們高素質的公務員淪為他的工具。而成為傳銷頭領,不僅僅是對自己智慧的一種侮辱,也是對我們公務員素質的一種挑戰,也有涉及到濫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嫌疑。
公務員作為國家公職干部,作為人民的公仆,是代表人民行使權力,也是基于人民的信任才走上這樣的工作崗位,是我們人民幸福生活的希望。作為我們干部這樣特殊的身份,也就應該有細致的想法,更為周全的考慮,并且應該始終堅守自己的工作底線和原則,堅守我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服務的宗旨。
而對于我們的政府部門和相關的監管部門,也應該通過這樣的事件有所醒悟,并且看見自己的不足,監管方面的漏洞,對公務員的宣傳教育和引導方面存在的不足,并積極的改進相關的工作機制和方式,讓我們的公務員能夠更好的履職,更正確的履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