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傳銷被騙 拘禁“上線”被捕
張某輕信他人花言巧語誤入傳銷網絡,結果二十多萬元錢打了水漂。為向“上線”討回債務,竟然采用拘禁他人的方法,最終錢沒有要回,自己卻因觸犯刑律蹲進看守所。3月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大名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9年9月份的一天,大名縣的中年農村婦女賈某和丈夫崔某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說自己在廣西省來賓市干大生意,現在生意很好,但人手不夠,需要他們幫忙,希望能一起來“發財”。賈某和崔某接完電話后信以為真,便乘車去廣西來賓市找到了這位朋友。但經過幾天的工作,崔某和賈某得知,他們所從事的是傳銷活動,便準備回老家,但受到朋友的勸誘和阻撓,夫妻二人迫于無奈,只好發展“下線”。不久,賈某將家住山東莘縣的姑父張某發展為“下線”,張某又將同鄉的褚某發展為“下線”。從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褚某又發展了好多“下線”。就這樣,非法傳銷網絡越來越大,而所謂的“上線”獲得的利益就越大。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褚某將下線籌集的266000全部打到賈某的賬號上。
2011年6月份的一天,賈某在廣西來賓市進行傳銷活動中,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將賈某的所有賬號全部凍結并沒收。同年7月份,賈某取保候審后,與丈夫崔某一起回到了大名老家。下線褚某得知賈某已回到大名老家的消息后,于8月16日上午,伙同下線張某、于某、韓某、張某某等人駕駛一輛三馬車來到大名縣賈某家中,以與賈某“對賬”為由,將賈某騙到山東莘縣褚某家中,要求賈某必須將打到她帳戶上的266000元歸還給他們,否則不準離開。褚某等人采用晝夜關押、看管的方法,先后將賈某非法拘禁在褚某家中2天,張某家中1天,于某家中3天,共計6天。
8月22日,崔某見妻子賈某走后一直沒有音信,便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將犯罪嫌疑人褚某、張某、于某進行了網上追逃。第二天,從莘縣成功解救了賈某。
2011年10月27日,褚某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抓獲,11月15日,被大名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2年7月20日,于某在山東莘縣張魯鎮被當地派出所抓獲。2013年2月18日,張某在山東莘縣俎店鄉派出所辦理戶籍業務時,經民警對其進行網上比對發現其是涉嫌非法拘禁的網上逃犯,被當場抓獲。
